诱奸
两性频道
02-19 阅读: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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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厦大博导诱奸多名女生
2014年7月10日,一篇称厦大教师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历史系迅速作出回应要求校方给说法,被网友称为“院系倒逼校方给说法”。
9日上午,厦门大学就厦大教授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专家
诱奸不构成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
洪道德表示,诱奸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是一个民间用语。诱奸是指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如果被引诱的女方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发生性关系也没有违背其意愿,那么对于实施引诱的一方来说,并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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