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
两性频道
02-18 阅读:412
社会危害
在对待性的问题上,人类表面上的理性和骨子里的情感竟然会发生如此尖锐的对立,明明知道女性(成年妇女)的性资源不会因遭受强奸而产生瑕疵,但在心理深处却难以摆脱这种观念的纠缠。为什么?原来是性嫉妒在作怪,拥有某个女性性资源的男子,绝不会让其他男子享用自己所拥有的特定的性资源,除非这个男人性功能有障碍或根本无能。既然如此,通奸更有理由被视为犯罪,与强奸不同,与妻子通奸的那个男人通常会对妻子拥有强大的性吸引力。
具备条件
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其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非配偶的男女双方发生了不正当性关系。二是不正当性关系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发生的。三是造成了不良影响。“不良影响”,是指通奸行为给行为人自身的名誉、各自的家庭、所在的组织造成的不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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