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侵
两性频道
02-18 阅读:412
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网民质疑--临时性侵
2009年10月30日,网友辽河鱼在华声论坛、天涯论坛、网易论坛等论坛发帖《"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一日之间,点击数十万,网友争相转载,"临时性强奸"遂成为网络热门词。
《"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原文:
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给两个强奸犯定的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这是个啥概念?搜遍了网络,也没找到"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的来源和条款依据。"临时"既是非正式的和短时间的行为,难道强奸犯罪还有"非正式"和时间的长短之分?这个"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应是个新名词,可以为我国的司法界又填补了一项创造性的空白,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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