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花门
两性频道
02-18 阅读:412
法律提示
中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此次"校花门"事件若在网络上传播到一定程度,则有犯罪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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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悠悠大学校花门事件
2010年,网络曝出南京某大学"校花门"事件。事件大致为某大学"校花"涉嫌被富豪包养,一名喜欢她的男生便觉得愤愤不平,于是便对"校花"进行跟踪,拍摄了该"校花"与富豪交往的画面,并上传到网络上,以此达到对该名女生进行"报复"的目的。事件一出,网络上便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网友的焦点除了集中在事件本身外,也对事件的真实性表示了质疑,这会不会又是一个莫须有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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